保障視障者馬路安全!立委提駕駛不禮讓將加重罰緩

為了更保障視障者穿越馬路的安全,立法委員王榮璋提案修法,汽車、慢車駕駛人行近斑馬線或轉彎時,不禮讓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可處2400元到7200元罰鍰,若在行人穿越道違規放置障礙物,也都要加重罰緩,交通部表示認同,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今立院交委會也初審通過。

馬路如虎口,為了更保障視障者穿越馬路的安全,立法委員王榮璋提案修法,汽車、慢車駕駛人行近斑馬線或轉彎時,不禮讓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要課予更重罰鍰   圖:閻芝霖/攝

馬路如虎口,為了更保障視障者穿越馬路的安全,立法委員王榮璋提案修法,汽車、慢車駕駛人行近斑馬線或轉彎時,不禮讓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要課予更重罰鍰   圖:閻芝霖/攝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通過,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王榮璋提案今修正增訂,要是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急轉彎時,不讓視障者先行通過,課予較未禮讓一般行人更重的罰鍰,可裁罰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

王榮璋提出增訂行人在斑馬線違規置放物品,導致視覺障礙者受傷的罰則,若有人在斑馬線堆積、置放物品而妨礙交通,處以3000至6000元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則加倍處罰,若慢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視障者,也須加重罰鍰,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若致人死傷者,就可處1200元到2400元罰鍰。

對此,交通部表示認同,也尊重交委會的綜合審查結果
[新頭殼newtalk]

新聞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4%BF%9D%E9%9A%9C%E8%A6%96%E9%9A%9C%E8%80%85%E9%A6%AC%E8%B7%AF%E5%AE%89%E5%85%A8-%E7%AB%8B%E5%A7%94%E6%8F%90%E9%A7%95%E9%A7%9B%E4%B8%8D%E7%A6%AE%E8%AE%93%E5%B0%87%E5%8A%A0%E9%87%8D%E7%BD%B0%E7%B7%A9-050119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