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軍保條例等案 修正歧視身障者用語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和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將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的用語修正,以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平等與不歧視原則。

這次修法作業主要是將原條例中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的「殘廢」或「傷殘」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符合國際規範以及已於民國103年8月20日制定公布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意旨。修正後,原條例規定內涵不變,無涉增加員額,也不增加政府預算,國軍官兵現行權益均不受影響。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在會中裁定,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和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朝野黨團協商。

此外,鑑於「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迄今,時空變遷,相關業務執行完畢,已無適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初審也通過蔡適應等人提案廢止,提報院會討論。(編輯:楊凱翔)1080418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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