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視障者適應職場及提升工作品質,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去年提供123位視障者超過8,400小時視力協助服務,藉由視力協助員(簡稱視協員)協助視障者,排除因視力不良所產生的工作阻礙,讓視障者順利從事有興趣的工作。
督導視力協助服務情形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視障者透過輔具、合理調整或視協員的協助,提供他們學習機會,克服遇到的阻礙,在視協員的協助下,使工作更為順暢及穩定,有越做越好的趨勢。
小林(化名)是一位全盲的視障按摩師,平常在公司及視障按摩據點工作,他凡事親力親為,學習如何使用手杖及定向行動。此外,手機語音操作也十分流暢,速度不輸明眼人,但在陌生環境仍需有人陪同指引,因此申請視協員服務,視協員除了陪同他前往工作地點,也協助他填寫工作所需的文件,讓他感恩在心!
勞工局表示,視協員服務流程是由視障者提出申請,服務內容分為職場文書行政與交通定向2大類,包括口語報讀、繪製表格、資料校對、分類整理、簡易定向及交通陪同等服務。依視障者的工作協助需求、區域,安排具備該專長且適合的視協員,除穩定視障者就業之外,還創造視協員工作機會,達成三贏局面。
勞工局提醒,113年度職場視力協助服務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9月30日止,友善募集視力協助員至11月30日止,如想了解視障者申請視力協助服務、視協員資格認定等細節,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視力協助員服務專區(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69585/1368072/1368495/1368496/1368497/post)查詢,或電洽服務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盲人福利協進會全國總會04-22114244王小姐)。
【臺中市政府】
資料來源:https://www.taichung.gov.tw/2606643/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