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身心障礙者」成為共融社會的一份子:如何真正落實「運動平權」?

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曾說:「運動足具改變世界的力量。」然而,運動如何體現身心障礙者權益的重要性,甚至成為共融社會中的一份子,仍待大眾關注,也是本文想探討的核心議題。

讓「身心障礙者」成為共融社會的一份子:如何真正落實「運動平權」?

距離巴黎奧運開幕不到半年時間,面對俄烏戰爭及以巴衝突等動盪的全球局勢,及勞工、環境爭議等公民運動四起,再次讓揮舞人權與平等大旗的奧運賽會面臨艱困挑戰。

奧運賽會從來就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萬靈丹,但我們能透過奧運會傳遞的符號與訊息,知悉運動在複雜的政治社會裡,如何透過它的影響力,影響大眾對特定社會議題的認知。

在巴黎奧運脈絡裡,運動是分離白俄兩國選手與國家爭議的外力,或是宣示與淨零減碳同陣線的助力,更是大眾了解身心障礙者運動權益,創造共融社會的社會影響力。

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曾說:「運動足具改變世界的力量。」然而,運動如何體現身心障礙者權益的重要性,甚至成為共融社會中的一份子,仍待大眾關注,也是本文想探討的核心議題。

普世價值:身心障礙者參與運動的權利

2006 年,聯合國第 61/106 號決議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將運動作為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融入社區不可獲缺的媒介。因此,身心障礙者所處的社區、城市、國家,都應當重視他們對於可及性的「需求」、確保無障礙的「參與」及尊重生命的「自主」及「尊嚴」。

運動參與作為身心障礙者生命自主與尊嚴的展現,理當就不同障礙類別,連同其他因素的考量(如:年齡、生/心理性別、族裔、家庭背景、信仰等),建立多元且多樣性兼具的運動共融環境。換句話說,一個共融環境的建置,奠基在族群異質性的理解與尊重

保障身心障礙者運動參與的權力,創造參與機會恐不足矣,尚得將照護者族群(家人、照護機構等)的聲音納入考量,了解他們的需求及照護情境,提供實質協助,才有助完善社會支持網絡,最大化保障身心障礙者及其照護者們參與運動,為成為共融社區的一份子一同努力。

筆者認為,落實身心障礙者運動參與這一普世價值,除社福政策、支援網絡、運動軟硬體設施必須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社會形成相互支持的道德力量。慶幸的是,台灣早已是個與人為善,樂於助人的社會。只是,如何擴大合作與助人網絡,或許可以借鏡國外的經驗。

實踐經驗:歐盟與英國的政策框架

歐盟現行依據《平等聯盟:2021 – 2030 年身障者的權利戰略》,規範歐盟成員國家需保護 17% 的身心障礙者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與暴力;同時,建立機會平等機制,讓身心障礙者得以參與教育、文化、運動、觀光、公共衛生、司法業務等服務。

英國則是在《2010 平等法案》框架裡,改善身心障礙人士在任何生活情境下可能遭受的困難與障礙。英格蘭體育委員會依循此規範,提供系列指引,並深化與高教機構與民間組織的合作,擴大共融運動環境的範域。

蘇格蘭作為英國一員,仍有其自主立法權力,在《蘇格蘭身心障礙運動平等政策》下,與現行強調平等、多元、友善的運動政策白皮書方針配合,作為共同指導單項協會的依據,如蘇格蘭足球協會制定的《身心障礙平等指引》。

簡言之,政策框架固然扮演火車頭角色,但如何能將火車路網建置完畢,實則仰賴產官學三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讓身心障礙者不被排除在全民運動發展的浪潮。然而,老生常談的政策制定與合作機制,往往需要借力使力,才能擴大影響。

擴大影響:運動賽會、感官友善城市、與平權改革倡議

身障者競技運動在國際發展已行之有年,相關國際運動賽會旨為透過賽事本身,提升大眾對不同身心障礙者的認知。如 1924 年起每 2 年舉辦一次的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1960 年起每 4 年舉辦一次的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十種標準區分肢體、視覺、及智力障礙運動員;以及 1968 年起每 2 年舉辦一次的特殊奧林匹克運動則為智能障礙者的運動賽會。

這些運動賽會期許能將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轉化成包容城市的發展動力,建立包容、多樣的共融運動、生活環境。舉凡,今年巴黎主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法國總統馬克宏承諾投入 15 億歐元打造無障礙生活,巴黎市府也已投入 1.25 億歐元在無障礙相關計畫。明年即將在東京舉辦的聽障奧運會,東京都政府已規劃納入共融社會、擴大支持網絡等軟硬體服務。

當奧林匹克城市主義尚聚焦在硬體空間的永續發展時,也不妨將目光轉向特殊奧運會持續倡議的「友善城市」,鼓勵各大城市學習費城等感官友善城市在「視覺」、「聽覺」、「嗅覺」、「觸覺」、「味覺」、「本體感知」、「前庭感覺」、「內感覺」八感為前提的規劃理念,打造共融的都市生活環境。

無論是否為身心障礙者,你我皆是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的一份子。正如國際帕拉林運動委員會推動的 #WeThe15 人權運動,主張要打破一切溝通及障礙隔閡,讓全世界近 15% 的身心障礙者(約 12 億人口)皆能有尊嚴自由的生活。換言之,仰賴運動賽會的長期影響(如奧林匹克遺產)恐怕只是治標而不治本,要觸及 85% 非障礙人口,實則仰賴你我共同的努力。

步步為營:台灣的身心障運動平權發展

台灣的身心障礙運動平權制度現況,除 2014 年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基本權利外,尚有《國民體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保障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權益,規劃適當之運動設施與體育活動或課程。

體育署作為台灣運動發展主管機關,也積極建置友善運動環境。如 2022 年設立適應體育發展中心響應 #WeThe15 人權運動,制定共融體育課程;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於 2017 至 2023 的 6 年間,投入近 4.6 億元新台幣建置無障礙運動設施;以及施行《運動 i 台灣 2.0》計畫,提供更多身心障礙人士平等運動參與的機會。

除了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也投入舉辦相關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活動,如桃園市舉辦身心障礙親子運動會以及台南市辦理障礙趣味闖關活動,都是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了解,打造共融友善運動環境。

即便各地主管機關日漸積極,一掃過去被動不作為的施政方針,台灣需要更進一步提升身心障礙者及其照護者使用「運動設施」、扭轉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族群的「刻板印象」、完善法令保障台灣近 119 萬身心障礙人士的運動權利,才能真正朝向運動作為基本人權的方向前行。

結語:許一個尊嚴生活的共融社會

即使身心障礙運動平權已為全世界的共識,但仍有許多待突破的空間。其中最為人們討論的莫過於在能力主義(Ableism)主宰運動世界的現況,忽視身心障礙運動員的努力成果,又或者將身心障礙運動視作勵志情色片(inspirational porn)的生產場域。

澳洲輪椅競速好手麥德森·德·羅薩里奧(Madison de Rozario)提醒:「任何人都不必證明自己所在的位置。」正如台灣帕拉林匹克桌球選手田曉雯與健力選手林資惠,都提及運動這條路上的艱困。為此,建立一個對等尊嚴的培訓系統,比起無故浪漫化的勵志故事更為重要。

近年,美國、印度、澳洲也相繼宣布帕拉林匹克運動選手獎金與奧林匹克運動選手同酬的政策。台灣當然也不落世界腳步,除了在 2022 杭州帕拉運動會調整選手教練待遇之外,更將提高帕拉林匹克運動國光獎金,並擬定將優秀身心障礙運動員納入現行的《黃金計畫》的分級培訓制度,改善台灣帕運選手長期面臨的差別待遇困境。

無論是否為身心障礙者,我們都需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以共同理念打造屬於我們共融的社會,杜絕一切形式的歧視,才有機會實現對等尊嚴的社會。無論在多麼艱困的環境,每個人都有權選擇做個善良的人,彰顯屬於台灣真善美的價值。運動平權,正是前往良善道路上的必經過程。

【換日線】

資料來源: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