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方式與人員

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正式實施後,原手冊到期需重新鑑定的身障朋友,將依新制辦理。民眾除了在醫院鑑定外,尚須由評估團隊,對身心障者所迫切的需求進行評估,雖然在鑑定與評估的時間,將比現行的制度來的長,但卻能提供身心障者客制化服務。

鑑定人員則由原有的醫師改為由醫師、社工、特教、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等人員籌組專業團隊人員進行鑑定。身心障者在醫院完成鑑定後,由政府社會處之需求評估團隊主動聯繫個案或家屬進行需求評估,與身障者和家人共同討論福利與需求,協助案家連結迫切的福利資源服務並提供諮詢,因此往後民眾申請社會福利將更具個別性及符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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