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個別化教育方案的功能,並依據八十七年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個別化教育方案的書面資料必須包括下列十項:
一、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能力現況描述: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
、生活自理能力等。學業現況描述: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1.國文學業能力描述:聽、說、讀、寫、注音、字形、字義、口語表達、寫作等語文學習相關能力上的描述。
2.數學學業能力描述:數學語言的閱讀、表達、理解能力、學習動機、注意力、學習模式、數學各項能力(包括:數數能力、加減乘除能力、分數、小數、百分比、幾何圖形、測
量時間、長度、溫度、容量、重量、金錢制度)、應用問題解題能力、視知覺能力、知動能力等項目的描述。
二、學生家庭狀況。
學生的家庭狀況,是影響學生學習很重要的一項因素。包括學生家中排行、家庭組成、做功課的場所及時間、誰指導做功課、家庭環境、學生時間安排、家中使用語言、家中是否有特殊個案等。
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因應時代潮流,特殊學生依「回歸主流」回到普通班上課,難免會有不適應的情況發生,教師必須將學生的反應狀況記錄下來,家長也可以在這個階段記錄下學生平日生活的影響。在學生轉銜時,可以給下一個階段的老師參考用。例如:過動學生在普通班時過動行為對班上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班上同學因為其過動行為對其有什麼特殊的對待行為方式?教師如何幫助過動學生和班上同學相處?教師教導班上同學如何幫助過動的同學?過動學生在普通班時人際關係以及人際溝通情形等等。特教老師可藉填寫;的此項資料與普通班教師溝通,給予普通班教師更好的協助
,以使資源班學生能真正回歸主流。
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評量的目的在了解學生的學習能力,並驗證IEP上面所擬的長短期目標是否高估或低估,以決定教學單元是否繼續或調整,因此說IEP內容是有彈性的,可變動的。針對資源班學生的評量可採多元評量的方式,多元評量主要是引導學生自主學習、考核學生學習成成效、鼓勵學生學習興趣、激發學生自我發展,及尊重個人價值與尊嚴等。而人性化、多元化的評量並非廢除紙筆測驗,乃是期望降低紙筆測驗在現今教師評量的比率,加重其他評量方式比率,彈性運用各種評量方式來適切評量學生學習效果。
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1. 交通服務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依學生需求由特教組向教育局或社會局申請交
通車接送,或申請交通代金。
2. 輔具提供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3. 無障礙環境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肢體行動不方便學生由資源班教師透過特教組向學校申請協調使用低層樓教室使用,方便肢體行動不方便學生上課。
4. 問題行為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由特教組及輔導室(組)建立學生行為問題輔導資料,輔導室(組)負責處理相關事項,特教組協助辦理配合措施。
5. 排課協調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由資源班教師提出申請,由特教組與教務處課務務組、註冊組、普通班教師、資源班教師協調學生分班以及學生排課事宜。
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1. 交通服務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依學生需求由特教組向教育局或社會局申請交
通車接送,或申請交通代金。
2. 輔具提供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3. 無障礙環境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肢體行動不方便學生由資源班教師透過特教組向學校申請協調使用低層樓教室使用,方便肢體行動不方便學生上課。
4. 問題行為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由特教組及輔導室(組)建立學生行為問題輔導資料,輔導室(組)負責處理相關事項,特教組協助辦理配合措施。
5. 排課協調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例如:由資源班教師提出申請,由特教組與教務處課務務組、註冊組、普通班教師、資源班教師協調學生分班以及學生排課事宜。
1. 可以使用一般性敘述,例如:瞭解金錢的概念。學會測量重量。
2. 長期目標可依課程領域之長期目標或各科長期目標。
3. 個別差異要考慮。
4. 長期目標要依據學生能力現況、學業能力表現、診斷評估等相關資料綜合分析後,決定一學期內或一學年內可達成之教育目標。
5. 長期目標不需要列出所有目標,只需列出學生在特殊教育需要及相關服務需要的項目即可。
6. 長期目標列出後,應依照對學生的影響大小及學生需求情況,決定優先教育順序。
短期目標:
1. 學生行為目標取向。例如:學生能在鐘響後兩分鐘內坐在座位上。學生能在一節課中,離開座位次數減少至五次以下。
2. 功能性目標取向。
3. 可觀察可測量之標準。
4. 有層次性。
5. 與長期目標相結合,依序執行長期目標的學習層次。
6. 使用的行為目標或功能性目標是清楚、具體可執行的項目。
年度目標(長期目標)
的擬訂應是對學生在一年內可以達成學習目標的預估。這些目標的選定必須是學生在該學科或領域中最需要達到的水準,例如:數學障礙學生的年度目標可能是學會乘除法運算。根據年度目標再發展短期目標或教學目標。短期目標的擬訂主要是根據學生的現有表現水準到年度目標間的能力差距,因此短期目標常是順序性且針對某一單元目標。一般而言,課程綱要所列出的行為目標或學習目標可視為擬訂短期目標之參考,如上述數學科的
年度目標,可能發展出來的短期目標為「學生會兩個連續進位的加法,如」、「學生會兩個連續借位的減法,如412-287」、「學生會一位數的乘法」、「學生會列出得到16或56、63等數所有可能的乘法」、「學生會互換乘法與除法的運算」等。
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1.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心理諮商、遊戲治療、圖畫治療等服務項
目、方式、地點、相關注意事項。
2.專業服務之負責人。
3.專業服務之時間表。
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1.參與普通(學校)班時間。
2.參與普通(學校)班科目及項目。
3.參與普通(學校)班程度。
為確保學生在「最少限制的環境」(LRE)原則下接受特殊教育,個別化教育
方案應明文指出學生普通環境學習的時間、場合、和方式,例如「每天升降
旗時間與一般學生一起進行,每週一小時的週會和聯課活動」,或是「每週
在資源班接受國文、數學補救教學與學習策略學習,共計十小時的資源班教
學,其他時間都是在普通班。」
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IEP上所用的評量方式分為兩類:形成性評量及總結性評量。形成性評量(Formative
evaluation)用以了解教學實況,幫助掌握教學品質;總結性的評量(Summative
evaluation)用以評定學生的成績等等,每位學生都有符合其學習能力的「目標」,凡是肯努力的學生,都可以得到A等成績。這就是所謂的「無失敗的學習」與「成就感的教學」。
十、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
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例如:升學輔導可記載學生可專銜至某某國中資源班,需於某年某月時辦理轉介手續,家長應於某年某月通知配合辦理,並備妥國小部分個案基本資料、測驗資料、個案基本能力及學業能力描述資料等等相關資料移轉國中資源班。相關專業服務可記載某生有過動注意力缺陷問題,於國小六年期間皆有參與市政府所協助辦理之職能治療課程,成效不錯,建議國中期間能繼續辦理。
IEP書面資料內容應包含下列幾點:
.學生基本資料相關服務之提供
.學生現況描述
.普通教育之服務
.特殊教育之服務
.相關服務之提供
.長期教育目標
.短期教育目標
.長短期目標之評量標準
.長短期目標之評量方式
.短期目標執行之起迄時間
IEP內容檢核表
一、起點行為能力
.認知能力
.溝通能力
.行動能力
.情緒
.人際關係
.感官功能
.健康狀況
.生活自理
.國文
.數學等學業能力
二、長期目標
.可以使用一般性敘述
.可依課程領域之長期目標化各科長期目標
. 個別差異要考慮
三、短期目標
.行為目標取向
.功能性目標取向
.可觀察可測量之標準
.有層次性
.與長期目標相呼應
四、教學策略
.根據學生能力編課程
.依據個案會議(IEP)會議編製
.與課程綱要、功課表搭配
.善用特殊教育教材教法
五、特教相關專業服務
.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心理諮商、遊戲治療、圖畫治療等服務項目及方式
.專業服務之負責人
.專業服務之時間表
六、普通(學校)班教學
.參與普通(學校)班時間
.參與普通(學校)班科目及項目
.無障礙環境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七、行政支援
.交通服務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輔具提供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參與普通(學校)班程度
.問題行為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排課協調之負責單位、負責人處理方式
八、評鑑
. 形成性評量日期及標準 2.總結性評量日期及標準
九、家長參與並簽名
.家長必須被邀參加IEP
.家長必須清楚IEP內容
轉銜服務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高中(職)三年級之轉銜服務內容
參考書目:
林素貞(民88):如何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台北:心理出版社。
李翠玲(民88):個別教育計畫之理念與撰寫。
新竹師院特殊殊教育中心。
除此之外,個別化教育方案尚需包括學生的基本資料,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校、年級、住址、電話、父母基本資料及學生成長史與發展狀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