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愛無礙、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過動症、教材分享、網路IEP  For Teachers . Web Site
有愛無礙背景圖片
網站主持群:孟瑛如、吳東光、詹森仁、簡吟文、張淑蘋、黃姿慎、張文鴻
Menu圖示
最新消息小圖示
最 新 消 息
站內搜尋小圖示
站 內 搜 尋
鑑安輔流程小圖示
鑑 安 輔 流 程
鑑定工具小圖示
鑑 定 工 具
IEP資訊小圖示
IEP 資 訊
教材教法小圖示
教 材 教 法
班級經營小圖示
班 級 經 營
互動討論小圖示
互 動 討 論
訪客留言小圖示
訪 客 留 言
相關網站小圖示
相 關 網 站
有愛無礙 For General小圖示
For General
社會大眾
有愛無礙 For Contents小圖示
For Content
數位教材庫
有愛無礙 For IEP小圖示
For IEP
電 腦 化 IEP

:::
 
班級經營圖示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資源教室

【高中職資源教室】
高中高職於民國82年首先在板橋高中成立視障資源教室,同年臺北市士林高商在政府未提供人員與經費之下,學校自行報備創設聽障資源教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1992)。八十七學年度台北市在各公立高中設立資源教室,各高職的重點學校設立資源中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在該學年度開始,分別設置工作小組,辦理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升高中職入學鑑定及安置作業,由各承辦學校邀請相關人員共同擔任鑑定及安置人員,並召開相關會議(蔡瑞美,2000)。

以往由於聯考制度篩選,除了一些肢體障礙學生可通過考驗進入一般高中職就讀外,其餘的障礙學生大多在國民教育畢業後,進入特殊學校受教,但隨著開放高中多元入學管道,以及修正公佈的特教法中對特殊學生的甄選須有彈性的規定外,更明確指出「各級學校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入學」,家長紛紛要求讓孩子就讀一般之高中職,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能力,再加上回歸主流與融合教思潮之激盪,教育當局也決議給這些障礙孩子加分、彈性甄選或降低標準等無障礙考試措施,讓身心障礙學生進入普通高中職就讀的機會增多(林麗華,1998)。

教育部更於2001年提出「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目的就是希望國中畢業後的身心障礙學生能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發掘自己興趣所在,培養能力以服務社會。

【相關法令規定】
隨著愈來愈多身心障礙學生進入高中、高職就讀,政府相關單位也積極著手為這些學生立訂法案,以保障學生的就學權益,關於身心障礙學生在國民階段後繼續就學可依循的相關法令整理如下表:
法規
主旨
條文
保障內容
特殊教育法(2004)
安置方式
第7條
完成國民教育階段的身心障礙學生,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班)、醫院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等適當場所能接受適合的特殊教育服務。
經費補助
第19條
給予品學兼優、特殊表現或家境清寒的學生獎助金或教育補助費;減免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提供交通工具或補助交通費。
升學輔導
第21條
各級學校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其入學,並應提供學生無障礙考試之服務措施。
身心障礙
保護法(2004)
升學就業
第4條
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理由,拒絕其接受教育、考試、進用或給予其他不公平的待遇。
就學零拒絕
第21條
各級學校不得因其障礙類別、程度、或尚未設置特殊教育班(學校)而拒絕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就讀。
教育補助
第22條
對於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子女受教育時所需的經費應依障礙等級給予優惠措施。
公平教育
第23條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中職,應依其障礙情況及學習需要,提供各項必需之專業人員、特殊教材與各種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校園環境、點字讀物及相關教育資源。
獎助
第25條
獎勵繼續升學的身心障礙學生。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2002)
考試加分
第3條
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百分之二,成績總分同分者,增額錄取。
就近安置
第5條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中職應依就近入學原則安置入學。
升學
第6條
每學年應辦理一次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的甄試,提供學生繼續升學。
考試服務
第10條
依學生障礙程度需要提供其考試適當服務措施。
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2004)
最少限制之環境
第4條
提供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融合教育。
成績評量
第6條
以學生的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評量方式。
輔導辦法
第9條
為讓身心障礙學生與其他學生一同接受教育,詳列出應優先辦理之項目。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實施辦(1999)
相關支持系統
第3條
第4條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必要的教育輔助器材,並設立資源教室,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無障礙空間
第5條
學校應改善校園環境,提供學生無障礙學習空間。
教育宣導
第6條
定期辦理特教宣導,鼓勵大眾關懷、接納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

【服務內容】
林和姻(2003)歸納出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轉銜服務的內涵應包括以下五個向度:
1. 「生涯探索與升學準備」:指幫助身心障礙學生了解自己的升學方向、個人能力、大專科系、升學甄試有關的準備,設立升學目標等。
2. 「學業能力養成」:由於升大學需有優良的學科成績,因此學校應幫助身心障礙學生提升學習動機與興趣、學業能力,增進學習成效、考試技巧與做好時間的管理。
3. 「校園生活支援與資源」:指幫助與提供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應大學校園生活為主的各種相關支援服務與輔具。
4. 「人格與人際成長」:指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培養獨立、自主、健全的人格、自我管理與自我擁護的能力,並能培養良好的溝通能力與人際關係。
5. 「認識大學校院」:指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了解大學校園的物理與社會環境、課程安排與評量要求、社團活動和支持系統等。

以台中市文華高中之資源教室為例,說明高中資源教室提供的服務:
項目
實施方式
實施時間
親職教育
1.新生家長電話拜訪與會談 每學年八月份
2.親師座談會 每學期一次
3.資源教室身心障礙學生家庭訪問 寒暑假或課餘
4.家長及老師充分溝通、互相支持 平時
5.提供特教資訊與新知 視需求
學習輔導
1.召開身心障礙學生IEP與檢討會議
2.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
3.實施個別化補救教學與評量(針對同學之個別化差異與需要,原班級任課教師進行一對一補救教學) 每學期利用早自習、週班、軍護免修課、放學等時間。
4.鼓勵對外參加校際或全國競試活動,並安排指導教師予以特訓 每學期
升學輔導
1.學科加強
2.術科輔導
3.試題分析
4.口試模擬
從高一起逐漸建立,至高三加強輔導
生活輔導
1.新生始業輔導
2.安排愛心熱心導師
高一起
3.建立學生輔導檔案 平時
4.工讀生制度 每學年
心理輔導
1.個別諮商 視學生需求
2.小團體輔導
3.同儕輔導
不定期
生涯輔導
1.性向試探 高一
2.生涯規劃 高二
3.適性輔導 高三
行政支援
1.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會議
2.任課教師教學研究會
3.個案輔導會議
4.期末工作檢討會
每學年至少一次
特教推廣
1.特教知能研習 不定期
2.視、聽、肢障宣導 平時
3.讀書會活動 不定期
諮詢服務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普通班教師、普通班學生、行政人員有關專業諮詢與服務 平時
轉銜服務
1.建立無接縫、全方位的轉銜服務,輔導其升學或就業、生活、心理、福利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 高一起
2.身心障礙畢業生轉銜資料通報 高三
專業整合資源服務
1.無障礙學習、生活、復健輔具之評估、申請與提供
2.身障學生特殊需求服務調查與資源尋求
每學期初
3.資源教室視、聽障、肢障障學生相關專業服務
4.結合台中啟明、啟聰學校、中區科技輔具中心等相關單位作專業整合服務
每學期至少一次
資料來源:台中市文華高中。取自http://www.whsh.tc.edu.tw/xoops/modules/news/

【資源教室在大專院校與國中小教育的角色差異】
我國於民國64年起即在國中、小階段成立資源教室,最早的高中職的資源教室於82年才正式成立,相較之下,高中職資源教室足足落後國中小近二十年之久,且高中、高職教育並非屬於義務教育的一環,雖然皆強調提供適性教學和個別化教育,但在教育目標或學生學習內容等方面仍存在著部份差異,以下便將兩者間的差異整理如下:
項目
國中小資源教室
高中職階段以上資源教室
教育目標
義務教育 選擇式教育。需經篩選,達標準後才可入學
基本能力的培養,不一定配合未來就業取向 學術人才或專業能力的培育,未來的就業為重要取向
課程較無彈性,學生按課表上課 課程安排較具彈性
學習內容
統整性的學習較多 專科學習,學習內容專精
二到三位資源教師通常就可解決學生問題 很難由一、兩位教師擔任,需結合相關人力、物力
教學要求
學生素質差異極大 學生經篩選過才進入大專就讀
常模參照為主,即使不及格也不被淘汰 標準參照為主
校園環境
課表、班級、教師規律和固定 班級組合、選課開放
由老師決定課程內容、進度和教材 提供學生多元選擇機會,規劃自己生涯發展
單一價值取向,以成績好壞或老師評價為依歸 多元價值,由教師、同儕、社會群眾等回饋共同來建構
學生發展
易被同儕或其他因素影響,較具服從性 能自我決策、追求自己的權利
資料來源: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手冊-邁向公元2001年(頁88-91),林寶貴、楊瑛、楊中琳主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編印,1997,台北:師大特殊教育中心。

有愛無礙背景圖片
聯絡電話:03 - 5213132 轉 3303.E-mail:garage@daleweb.org
Copyright © 1998-2010 有愛無礙. Design by Bojack.